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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2581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7-29 08:42:02
法律咨询
法制办领导你们好:我和男朋友认识2年了,现在我们之间产生了矛盾因为他多次动手打我,我想和他分手。下面这些话是他今年4月份写给我的欠条,内容如下《欠条因本人缘故欠李某人民币30000(三万元)整现定于2010年5月20日之前还清。欠款人陈某某2010年4月26日》以上就是他写给我欠条的全部内容。法制办老师向他我写的这张欠条我和他分手能拿到钱吗?如果我拿不到钱,我能起诉他吗?起诉他我能赢这场官司吗?谢谢你们能早日给我答复。谢谢!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8-04 10:44:20

如其不能归还您的欠款,您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会对您提供的欠条进行审查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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