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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683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2号楼     提问时间:2010-08-30 12:04:22
今日花园不允许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
今日花园物业管理公司系开发商第一国际自己的子公司,它们不允许业主成立自己的业主管理委员会。那好你们自己能管理好也行,我们是2号楼1、2单元的全体业主,乐味的噪音、阳台漏水(整个阳台的顶面象个地图2、3、4层楼都有这个问题),整个楼面的渗水等等,8月27日物业科长在座谈会上说的很好,但不能光说不干。去年今日花园物业公司在你们的评比中都评为不合格属整改单位,就这样物业管理水平还按甲类收费这合理吗?业主稍一不交物业费就给告到芝罘区法院,不是我们要做刁民而是物业逼的。希望你们所做的与在座谈会所说能一致,而不是打官腔。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8-30 14:44:57

您好: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请向辖区办事处反映。其他详情可拨打6918082反映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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