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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反馈 编号:2749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张淑梅     提问时间:2010-09-20 16:46:36
开发商收土地证费3000元合理吗
2006年我在开发区德胜商城买了一二手房,房产证已过户,因开发商当时还没给办好土地证,但是已收了办证的钱。今年的八月末开发商通知我去办土地证时,却要我在交3000元钱才给办。理由是要到济南班。这个钱收的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请给回答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9-27 14:30:46

您好,土地是属地管理,开发区的土地证办理只能在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办理,对于要到济南办理的原因我局不太清楚。另外我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收费有着严格规定。具体情况请您最好咨询一下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63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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