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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753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9-22 15:59:24
开发区金鑫家园未达条件强收物业费
开发区金鑫家园在小区不符合收费条件的情况下强制收取物业费,我们已经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一直没有得到实质进展,请市里有关领导帮忙解决!!只要符合收费条件我们业主享受到应该有的服务,我们都会主动交物业费!!

以下是开发区房管局多次对该问题反馈的解答。

序号1630 姓名:金鑫 提交时间:2010-8-26 16:22:12 部门:建设房管局 主题:金鑫家园物业服务公司现在是否达到物业费收取条件? 内容: 序号:8854 姓名:金鑫 提交时间:2010-8-24 11:52:53 部门:建设房管局 主题:金鑫家园现在可否收取物业费? 内容: 金鑫家园物业最近在楼道里贴出通知,要求15#~22#楼的业主交纳物业费,从9月份开始交半年。小区现在还没有封闭,是否可以收取,收不收取谁说了算?为什么只有部分楼号的业主交,像1#~12#以及22号以后的为什么不用交?
------------------------------------------------------------ 回复内容:物管办认为,一是请业主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若有约定以约定为准;二是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条件和办理相关收费手续之后,方可收取物业服务费。 回复时间:2010-8-26 9:32:16 那么想麻烦贵局给落实一下,该物业服务公司是否达到收取物业费的条件?谢谢!
------------------------------------------------------------- 回复内容:1、金鑫家园小区于2009年12月22日取得《烟台市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确认表》,物业公司已经进行了公示 (具体见小区一期出入口处公示牌)。1#----12#楼物业服务费从2010年7月份才开始收取,针对其他楼宇的收费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 2、针对15#---22#楼宇的物业服务费收取,物管办已于2010年8月27日会同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协商,鉴于目前该区域配套情况,原定于2010年9月份开始收取物业服务费延至10月1日开始正式收取,在此期间,该区域(除不能绿化种植外),其他配套设施必须完成。 3、关于小区封闭,待30#-----32#楼宇的建设工作完成后,进行全部封闭。 4、关于小区路面硬化,为了完成30#----32#楼宇的建设工作,22#楼门前和小区出入口的一侧暂时不能硬化路面,方便大型工程车辆出入,以免损坏道路影响业主利益,请该区域业主谅解。 回复时间:2010-8-27 15:55:31 请问,物业公司要求交10月份以后的半年物业费,金鑫家园15#楼以后达到收费条件了么?可以收费了么?物业公司还要求交从七月份开始的电梯费和每户40元的公用电费,是否合理?据烟台市物价局解释,没有此项收费。请贵局给落实以上几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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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1、关于15号楼物业费问题。至2010年9月底,各类配套设施基本到位后,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如果配套不到位,业主可根据售房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 2、信访件中反映每户40元的公用电费,是2010年10月份之前楼道的公用电费,收取物业费后将不再另行收取;件中反映的电梯费在物业服务协议中有相关约定,请业主查看相关协议。

回复时间:2010-9-21 10:54:53

最近正在收取7、8月份电费,去交电费时要强制收取物业费,物业办公人员还威胁说如果不交物业费村委会就会……
简直就是流氓霸道,自从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就从来没做过真正的业主,好像天天要被村委会恐吓,这种旧村改造后的小区很多存在类似情况,希望有关领导先帮我们这些平民落实一下物业费收取的问题,再逐步教育一下这些相关人员的服务态度,不要给和谐社会抹黑!!!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9-26 17:20:18

您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议与开发区建设房管局6385583联系。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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