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813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0-16 14:03:27
供热条件达到500为什么不供暖
做为供热管理部门,职责之一就是受理用户投诉信访工作,可是我昨天反映的问题却被你们删除了,不知原因何在?今天我还要提同样的问题:三年了500为什么一直不给我们锦绣新城三期住户供暖?而且总是强度入住率,我们查过山东省及其它城市供暖都没有入住率的问题,就是入住率他们也一次次给我们的答复不一样,一会50%一会又70%,马上就要进入冬天了,你们做为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一下,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10-18 09:09:1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被删除一事我们不清楚。民意通上反映的问题我们没有权利删除,在说也删除不掉,请您与水母网站联系被删除一事。您提的锦绣新城三期住户供暖一事,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反映同样的问题,您的心情我们很理解,集中供热是按整体单元全部供暖进行设计的,准确地说单元使用率应达到百分之百才能供暖,为了让用户供上暖,我市出台规定,在保证用热户数达到70%以上的前提下,可以供暖。低于70%,供暖企业可以不供暖或协商供暖。如果使用率低于70%,会造成单元楼保温效果差,室温偏低等情况,保证不了供暖质量,对供用热双方都不利。集中供热是大家的事,在目前的运行模式下,还须大家参与配合。新建小区供暖应由开发商向所属供热公司提出申请,协商并网供暖事宜,你可以咨询所在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谢谢!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