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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834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0-23 12:12:18
单位扣压金对吗?
本人在芝罘区一个酒店上班,辞职时该酒店扣除我九月十六日到三十日的工资,只结算十月一日到二十一日的工资,加班费不付全额,只象征性奖励一下就行了。难道辛苦半个月白干了?他们这样做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10-28 16:13:15

您好!仲裁办是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依法受理民商事经济纠纷,对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无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劳动局的内设机构,与我们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彼此没有联系。您所询问的问题请咨询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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