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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2861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1-01 21:11:16
机动车蚀刻车辆信息应该听证
近来,烟台开始效仿外地实施年审附带玻璃蚀刻车辆信息办法,用意很好,不过缺乏调研论证,特别是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
现在老百姓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了,警方办案也越来越规范了。这个办法一是涉及到收费,额外增加群众用车成本;二是对于盗抢险保户属于额外开支,属于浪费,有悖建设节约型社会;三是对于防止被盗没有实际意义,有几个会在本地驾驶盗枪车辆,再是换块玻璃才几个钱;四是只有增加了警方和社会协作单位的收入;五是对于应该保密的车辆信息公开蚀刻,更会造成车主的额外损失;六是蚀刻玻璃也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的安全要求,影响玻璃的强度。
建议举行参与广泛的群众听证会,听听群众呼声。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涉及老百姓的广泛利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举行听证会;其次,就算实施该办法,也应该开展公开招标实施,减少群众负担。
烟台警方这些年在打造平安烟台、创城、让人民满意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卓绝的业绩,老百姓有目共睹,警察缺钱,当地政府理当多投入,但应该采取一些让老百姓称心满意的办法来解决平安烟台建设的经费,真没必要搞这些容易引起警民矛盾的不宜之举,一下子又会抹杀多年来树立起来的廉政高效的新警察形象。
既然实施了,同样可以亡羊补牢重新听证,一是有错就改,老百姓不会骂街,只会称赞!二是通过听证办法落实该办法的合理性(而非合法性)。估计通过难度较大,不通过,正好借着台阶下来,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没准烟台警方亡羊补牢的办法,还会成为新华社可以报道的好新闻,何乐而不为之!?仅供参考。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11-03 16:18:37

你好,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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