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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870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1-04 09:22:01
我们的权益谁负责?
规划局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莱山区观海花园业主,现将万光城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违建行为投诉如下:
万光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将没有产权的观海花园会所改变性质,变为万光城建的办公楼,违法行为长达六年之久。国家物权法(草案)》第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观海花园会所没有取得产权证,理应属于业主共有。
最近,为了达到长期霸占此楼的目的,万光城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在会所楼顶加盖一层,并已经开始找人进行测量,扬言盖好楼后就能办出 产权证,变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此举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通风、采光及日照权,使当初业主购买的海景房变得有名无实,房产价值大大缩水。
因此,业主们强烈要求规划局的领导能够伸张正义,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停止违法加盖的行为,将会所还给业主们,依法恢复会所的使用功能。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2-22 16:18:41

您好,对于这种违反规划的行为请您向规划部门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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