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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886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1-11 19:50:02
塔山明珠高层后身道路被阻挡/私设立停车位
塔山明珠高层(其楼下有一个振华量贩超市)楼南有一条贯穿东西的道路,但不知何故在路中间竖起围挡,行人车辆均无法通行,至今至少有两个月的时间,要说修什么或平整什么早就应该完工了,而且也没见有工人在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市民生活。同时,该路东端还被非法设立了停车位,非法收费!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希望查处为盼!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11-12 17:10:38

你好,我们会安排人员前去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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