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反馈 编号:2898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1-16 09:13:40
供热加收20%费用是否物价局批准
入住率不足百分之五十加收百分之二十费用是物价局批准的吗?根据什么测算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11-18 15:28:59

集中供热因其特性所限,要求采暖户数应达到相应比例,否则会因为热量散失不仅供热企业亏损,而且用户用暖也无法达到相应的温度。我市集中供热一直以来实行最低供暖比例为70%,达不到供暖比例,供热企业可不予供暖,如用户要求供暖,可与供热企业协商议定。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