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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925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1-24 15:55:59
为什么芝罘区养老保险事业处还需补缴采暖费
你好:请问领导《山东省已下发文件退休职工享受采暖费补助1100元/年》,烟台市及芝罘区也于2010年8月停收职工采暖费,但为什么现外围职工调入贵养老保险事业处时,2008年1月至2010年8月份之间已缴费的,还需补缴采暖费,烟台市养老保险事业处现并不收取此费用?再请问,已收取的费用,会退给职工吗?因调入后,新参保单位并不承担此费用,都是职工本人自行承担,此做法已无形中加重了职工的负担,望领导应调查研究,向烟台市养老保险事业处学习。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26 10:24:34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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