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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930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1-25 20:57:35
烟台开发区医院致患者残废 缘起于主治大夫
不慎骨折,入院手术。
谨遵医嘱,三住三出。
2008年11月,刘瑞艳因骑自行车摔倒造成手腕摔伤。12月1日,刘瑞艳到烟台开发区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左腕舟骨陈旧性骨折,并要求刘瑞艳住院观察治疗。
手术中,医院从她的桡骨处取了一块松质骨,填充于舟骨断端处。手术后,刘瑞艳痛症状略有缓解。18天后,医院为刘瑞艳办理出院,告诉她可逐步进行康复治疗。
2009年1月15日和同年2月17日,刘瑞艳按照大夫的建议,做了两次拍片复查,拿到片子后,她发现两次拍出的照片中,桡骨取骨处均有一个黑色阴影。由于心存顾忌,她找到了当时的主治大夫王海奎经过检查后,告诉她说:“这有可能是流质包,以后可以引流,一般没什么事不用管它。”
2009年4月23日,刘瑞艳又按照医嘱拍片复查,然后发现这次的阴影更黑更大,可在询问大夫后,大夫仍然说不要紧。2009年7月16日,刘瑞艳按照医嘱再次作拍片复查,并且拍了两张影像图,均显示桡骨取骨处的情况更加严重,大夫的回答还是两个字“没事”。
直至2009年7月27日,刘瑞艳再次住进开发区医院,行内固定物取出术。手术时,大夫看了刘瑞艳2009年7月16日拍的片后说:舟骨已经愈合,可以拔取钢钉。但当刘瑞艳问及桡骨取骨处阴影时,大夫说:属正常情况,不用担心。就这样,住了三天院的刘蕊艳在7月30日第二次出院。
让她想不明白的是,从第一次自桡骨取松质骨后刘瑞艳就一直感觉取骨处特别疼,并且有肿胀感,而医院大夫在每次复查时都是告诉她,过一段时间自然就会好。然而,到了2010年2月26日,刘瑞艳已经到了疼痛难忍的地步,不得已自行到开发区医院作了拍片复查,发现桡骨取骨处略有鼓包并红肿,大夫仍旧说没事。直到2010年5月4日,刘瑞艳疼得无法忍受,再次自行到开发区医院作复查,医院大夫在这时才提出做CT,查看原因。在CT结果出来之后,发现桡骨取骨处产生囊肿(疑似感染),于是建议刘瑞艳住院治疗。
2010年5月7日,刘瑞艳第三次住院治疗,行病灶刮除、置管冲洗术。开发区医院诊断为Brodie脓肿(即局限性骨脓肿,又叫慢性骨脓肿)。短短的一个月后,第三次出院。
病情恶化,延误治疗。
回天乏术,质疑医院。
事隔两月,刘瑞艳的左腕处便出现了红肿,体积越来越大,而且伴有疼痛感。她认为开发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否认的过错。
2008年12月9日,开发区医院为刘瑞艳作了三种手术:舟骨骨折切开复位术、舟骨内固定术、桡骨取松质骨植骨术。开发区医院在手术前只告知了刘瑞艳舟骨骨折切开复位术和舟骨内固定术,并未告知也未经刘瑞艳同意而自行行桡骨取松质骨植骨术。开发区医院在手术前只告知了刘瑞艳舟骨骨折切开复位术和舟骨内固定术的风险,并未告知刘瑞艳桡骨取松质骨植骨术的风险。而在治疗过程中,恰恰造成了刘瑞艳桡骨伤害。
在开发区医院提供的各种材料中,关于桡骨取松质骨植骨术只有2008年12月9日的手术记录中有“自桡骨取松质骨充填于舟骨断端处”的记载,在其他材料中均无反映。刘瑞艳在2009年1月15日作复查时,向开发区医院的医务人员问及桡骨处为什么总是疼痛,医务人员才告知,手术中,从桡骨处取了骨头,时间一长自然就会好,刘瑞艳这才知道开发区医院为自己作了植骨术。
此外,在2009年4月23日,患者及家属发现桡骨取骨处已经有很明显的黑色阴影,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已发生感染的情况下,医院却对此置之不理,在开发区医院出具的会诊报告中,我们看到上面只写到“未见明显异常”。在2009年7月27日,刘瑞艳第二次住院,行内固定物取出术时,桡骨取骨处黑色阴影更明显,开发区医院本有机会发现问题、改正过错,而医务人员却再次置之不理。在此前的会诊报告中同样只写到“未见明显异常”。2010年2月26日,已发现桡骨取骨处略有鼓包并红肿,同时在开发区医院出具的会诊报告中已记录有“左桡骨远端见类圆形低密度区”的情况下,医院仍旧对此置之不理。
开发区医院数次延误治疗,致使病情严重发展。一般人用比较的方法就会发现的问题,而作为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却发现不了,这让刘瑞艳感到很气愤。
身心创伤,痛心之至。
来到省城,提请鉴定。
鉴于开发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的严重过失行为,2010年11月23日,刘瑞艳来到济南,提请山东省医学会作医疗事故鉴定。鉴定过程让刘瑞艳和代理律师傻了眼。赵律师说,这次鉴定是自己提请的第二次鉴定,程序十分简单,规模充其量还不如一次“辩论赛”。
刘瑞艳告诉记者,从医患双方当事人入场到最终退场,经过总共历时半个多小时。自己还没等对自己的病情陈述完毕,就被告知“时间到了”。“鉴定结果一个周之后才能出来,”刘瑞艳说,“现在心里非常担心,下个周还要再去济南拿结果。”结果究竟会怎样,我们将持续关注。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4-07 11:39:22

你好,你可以按照医疗鉴定结果,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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