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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009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2-22 19:49:17
申请廉租房
请问到哪个部门才能申请廉租房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12-28 09:07:24

你好。本批次廉租住房配租对象为2009年已申请入库但未获得配租资格,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1、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家庭;2、无房户;3、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三年以上。
目前,拟配租名单已于12月21日向社会张榜公布,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间,拟配租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增减、家庭成员是否残疾等)如发生变化,在公示时间内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芝罘区向善街2号,芝罘区少年体校北)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
B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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