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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010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12-23 09:16:18
恒达公司又在打车收费
开发区恒达置业公司今天向房主交钥匙,但又增加了许多附加条件,如:什么装修押金500元,垃圾处理费3元/平方米,6个月的物业费等,既没有物价部门的批文,有没有立任何合同,只是开发商单方独身出裁自作主张,打车收费,严重地违反了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烟台市物业收费办法,敬请贵部门严厉查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5-10 14:12:26

你好!根据《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装修押金可以适当收取,由物业公司和业主以书面合同或合约的形式来约定;业主在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在规定期限内可自行清运,亦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清运,清运费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物业费的收取按照合同或合约中的约定来收取。详情请拨打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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