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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061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1-15 09:57:07
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
你好,想问下劳动保障局,我2005年交过一年劳保,之后中断了合同,2010年11月在现单位续签合同交劳保,我的预产期是2011年7月,请问这样我还想有生育保险的权利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27 11:04:37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生育保险各县市区分别进行统筹,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535-6633797,芝罘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535-6151519)。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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