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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086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1-25 09:35:43
南仓十号楼水压过低致三楼以上没水
一直反映南仓十号楼水压过低,三楼以上基本没有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南仓村委分为南北两个居民区,北区拆迁后,南仓村委未改造供水管道,(南区本来和北区一条管道供水)而是将南区的供水管道直接加装在了十号楼的供水管道上,导致十号楼供水管道压力过低,导致三楼以上基本没有水,因此根本问题是南仓村委要改造南区的供水管道,将接在十号楼上的分支撤掉,十号楼才能恢复正常供水。盼自来水公司尽快协调解决!!!谢谢!!! 已找过南仓居委会,居委会不给解决,说想解决就自己拿钱换管道吧,是南仓居委会私自将分支接到10#楼的管道上,才造成十号楼水压过低,这个问题不是我们十号楼应该承担的,盼自来水公司尽快解决吧,切实为老百姓做点事,你们一直答复属于二次供水。我们想问问再来水费是不是你们收了吧,如果是你们的家属或者是领导的家属你们还会如此答复吗?这都要过年了,家里一直没有水,一直也不给解决,咋为老百姓办点事就这么难呀???南仓十号楼已呼吁多次,要求自来水公司及南仓村委,协调解决十号楼居民无水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反映快一年了,自来水也不给解决,我想问问二次供水是怎么回事?那原本正常的自来水管道,让南仓村委私自改造,加装分支,这不属于违法吗?自来水公司就别推卸责任了,是你们的事就赶紧帮老百姓解决,如果你的父母家属想用水洗澡都得睡一觉半夜十一二点起来,你心里什么感觉?大过年的让老百姓心里堵得慌,老百姓过不好年,还不诅咒你们吗?赶紧解决吧!!!!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1-26 15:49:34

您好
您的意见我方已多次回复。按照市政府2003年108号文件,自来水公司的管辖范围以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为界。您所讲的10号楼情况属内部二次供水设施,由居委会所有并负责。自来水公司无权干涉。
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您的诉求的主体应该是南仓居委会,最好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包括改造投资等问题。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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