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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149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岳忠超     提问时间:2011-02-23 13:35:46
单位丢失我档案,我的社保怎么办?
我是二轻局企业的正式职工,于1984年因职业病原因无法从事该项工作离职,档案一直存放在原单位,日前,我因需要办理个人养老保险事宜,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时,才发现档案已经在单位丢失。在单位工作了7年,还有9年的军龄,离职时属牟平区管辖,现属莱山区管辖,我是党员,组织关系现在在村里,询问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由于以前是人工管理并没有上微机,所以查不到组织关系是什么时候传回村委会的,现在如果有转业证和原单位工友的证明,可以要求二轻局补偿社保吗?我如果想补交我原有的这部分工龄的社保资金,应如何办理手续?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2-28 14:46:38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我处只通过审核档案,确定工龄。
如果你的档案丢失,请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有关补办档案及工龄认定问题。如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劳动保险处即可为你确定工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科电话:624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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