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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248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3-26 04:14:53
反应的不交劳动保险 无人管
信访局领导好 我们多次反映开发区同富海金属公司光给工人扣保险但不交保险 单位用工人的保险钱 发工资 到现在快一年啦 我们多次反映 到开发区管委 到到现在也没给答复 有一次我们去反映 管委的人却说 你们先打个电话回去 他们和单位原来在狼狈为奸 不闻不问 又吃了红包 不管啦 像这样的 管理人员 请你们严查到底 换我们的保险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20 14:34:26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招用职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2008年1月1日起,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你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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