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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266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4-01 14:49:23
夫妻各带一子再混独生子女费问题
我们是在24年前各带一子组成了一个家庭,现在我们都退休啦,请问我们这样的家庭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啦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13 11:16:50

您好,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抱养)子女的,其原先依法享有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不变。对于符合办证条件但未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若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且未再生育(抱养)子女的,可单独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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