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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272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4-03 21:30:54
小区停车收费过高问题
新桥国际佳苑停车收费320元/月。请问是否合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5-04 16:58:33

你好:一关于住宅小区(封闭式)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问题
住宅小区(封闭式)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烟台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关于下达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烟价[2004]3号)规定:
1.小区内住户室外停车不固定车位的,大型汽车为80元/每辆每月,小型汽车为50元/每辆每月。
2. 小区内住户室内停车不固定车位的,小型汽车为80元/每辆每月。
此标准为全市最高收费标准,各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租用车位的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确定。
二、已着手制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市现行的《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04年出台执行的,2009年《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布后,省物价局、省住房建设厅开始重新研究《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目前处在征求意见,酝酿修改阶段),我市也把修改完善《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5月1日《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我们即开始着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2009年底形成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2009年底征求稿形成后,2010年多次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沟通,对《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形成了《办法》讨论稿。《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拟于2011年出台,新修改的办法,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停车收费(包括租用车位等)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为保证我市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符合省的政策规定的要求,待省“办法”正式出台后,公布执行我市新的《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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