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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330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4-23 15:12:26
公积金应不应该交啊?
想咨询一下各位领导,我是烟台市福宝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人, 想咨询一下这个单位不给交公积金的做法 是否正确合法?如果不合法 能否请有关领导过问一下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25 11:06:12

你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请将你反映单位的具体情况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详细说明。电话:6669260,地址:南大街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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