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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358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5-03 17:28:45
城管审批中心是噪声扰民的罪魁祸首
东方巴黎东区楼下的手机店及对面三联家电,是噪声扰民的发源地和制造者。经过西大街派出所干警的严厉执法,从今年二月十五日商家促销的噪音得到彻底治理。居民无不拍手称快,并赠锦旗表示感谢。
可是就在4月30日楼下迪信通手机店又搭起舞台,高音喇叭堂而皇之放置台上,又喊又唱,如入无人之境!接着,5月1日冠芝霖、天语、三联家电也搭上舞台一齐开始闹腾,像开了锅似的噪声顶沸。

早在去年4月3日居民为此反映给城管大队审批中心,曾这样回复:
“答复: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临时宣传活动噪音扰民的现象,所有居民小区周边50米内,凡是带音响的临时宣传活动一律不再审批。”
这是4月3日城管执法大队,回复噪声扰民的实录。
为什么话音刚落,又在我们楼下0米的距离搭台促销表演呢?作为一个政府机关,这种出尔反尔、言而无信的做法;把法规当儿戏的执法作风,太叫人无法理解了!
强烈要求给我们一个说法!
《烟台日报》去年9月6日发表了《法律规章 不能徒具观赏价值》的文章,文章中说“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部门规定,都是白纸黑字,应该如何、不能怎样、怎么处罚,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既然规定了,就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即不能只说不做。”
作为一个政府机关竟能置法规于不顾,把自己的承诺当儿戏,失信于民,这是什么执法作风!为什么对民情、民意如此践踏和藐视;而对违法的商家却如此给予满足和保护!这其中的猫腻,路人皆知。
在今年政府机关改进工作作风特做的“十要十不准”规定话音刚落,城管大队审批中心就犯下如此严重错误,难道不应受到严厉问责和惩处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5-10 14:40:02

东方巴黎东区楼下商家噪声扰民问题,去年一直被反复投诉,屡禁不止。年初,我们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区片商家宣传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并让相关商家签写了保证书,该问题就一直没有反复。但是今年五一节期间该问题又重新抬头,在此向周围居民表示诚恳的歉意。接到投诉后,相关领导非常重视,重申要坚决杜绝噪声扰民这一问题,对投诉中提到的商家逐家进行走访,这些商家也都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犯。我们也将加大执法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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