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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360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5-04 14:26:42
收物业费只开收据对吗
烟台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2011年度物业费时只给业主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发票对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5-04 15:48:37

您好: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不开发票的行为是违反税法规定的。
根据《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开具发票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7]194号)规定,一、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代业主支付的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互联网使用等费用时,使用税控收款机或计算机开具地税部门的发票。二、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开具代收费用发票后,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互联网运营等部门不得再向业主开具发票。由业主直接向上述部门缴纳费用的,应当取得上述部门开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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