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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375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5-09 10:59:11
普通职工工资问题
国家国家多次上涨工资,以及工资最低标准,可是对于除国企以外的公司还真给涨吗?不如说这份文件就是让公务员涨工资罢了,普通职工工资还是以前那些,像领导要求涨工资“爱干不干”现在物价这么高,公司还是那么少,几年后大概也就公务员能生存下来了吧?对于私人企业不按照国家标准上调工资的怎么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5-12 14:55:48

您好,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3月1日起执行,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莱阳、栖霞、海阳、长岛为950元),其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你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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