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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3385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5-11 17:19:21
关于胜利小区改造问题的建议
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本是好事,可是现在同一位置的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也太大了吧!!!多层和小高层用来作商品房出售,大高层给了拆迁房,不同意就是钉子户???政府要得利,开发商要得利,被压榨的只是普通老百姓。琉璜顶区片拆迁就是个最严重的反面典型!!!这楼建的比进德那两座给拆迁房的大高层还要差!!!(进德的两座拆迁大高层就够出名的了)33层一体8户,千八百的人住在一个楼,上班时间上下楼都是个问题……而且还是楼间距都可以握手的“握手高层”,低一点楼层基本不见阳光……各位领导摸摸良心,把你家房子拆了让你去住这种拆迁房你没意见吗???
建议有关领导别把市中心的“平房贫民窟”拆了重建一个“高层贫民窟”!!!呼吁烟台政府不要再建这种大高层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5-30 16:33:57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向领导汇报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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