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投诉 编号:3399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5-16 14:18:55 |
栖霞庄园居委会请给我孩子出生权 |
市政府: 我不知道居会和街道办事处由谁来负责管理的,只因为我们想为我的第一胎宝宝在出生时能开个证明,所以只好向市政府反映这个情况了:具体情况如下: 我是四川的,非农业人口,我媳妇邹艳霞山东栖霞市,她的户口在人才中心,也是非农业人口,我们两人均是1976年出生,于2004年在我方四川办的结婚证,现在已经都是35岁了,去年十一月份好不容易怀了第一胎孩子,在我媳妇怀上宝宝第二个月,我们就给栖霞市人才中心,计生办打电话联系,人才中心说要找庄园居委会张主任,,计生委说只有居委会出据了证明他们盖章,我打电话与张主任,她也跟我说只男方出据了证明,她就给我出据证明.今年,我从来我那边出据了证明,并有男方当地计生局签字盖章,还出据了,一孩生育服务证,都由男方居委会,计生办加盖公章的.(根据上面提供的,可以直接在女方办准生证了) 可是当我的这些证明到那她儿又不行了,说我媳妇的生育已经不属于她管了,理由是她在我那边办的结婚证,已经转纳到男方管了,可我跟我当地计生局打电话,计生局说,如果说女方的生育已经在男方,那请他们拿出证明和资料来已经转纳到男方来了,如果已经证明转枘到男方,那与他们的居委会,计生办就没有关系.后来,他们才提供一份空白的《收育龄妇女管理通知书》和婚育状况承诺书,要由男方的计生办先签了《收育龄妇女管理通知书》,他们才会为我媳妇出据这个证明。(根据我在各个地方及管辖的地方都问过。准生证应该由女方提供) 后来,我们也是在无赖的情况下,把这事写到了烟台民意网中,烟台市计生局也很重视,计生局给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答复:您好,山东省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生小孩)前到婚后常住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第三地居住的,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第三地居住的,双方均为非农业户口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第三地居住的,一方为非农村户口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申办材料: 1.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原件; 4. 夫妻二人与双方户籍地签署的《婚育状况承诺书》; 5. 夫妻俩人2寸合影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规统科,电话:6616611转8706、8707。 以上所有的证明我们都能提供。再说根据以上的条件,她张主任凭什么不给我们出这个证明, 因为当时与烟台计生局说要给我们出准生证他们有点麻烦,因为我媳妇是集体户口,我也通过我所在地的计生局都沟通,只要女方的居委会及计生办,计生局出个证明,证明我媳妇是初婚确实是第一胎,没有抱养,领养。就在男方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我把这事也跟栖霞市庄园居委会张主任,计生局计生办说明了,栖霞的计生办及计生局都很快的把我的这个证明出来了,可是现在就差庄园居委会张主任的公章,我们好几次的打电话中,因为时当,人才中心及计生办提供的都是张主任的手机号,所以也没有办法知道她的办公电话,我们也多次让她提供座机电话以便打电话,可是张主任不提供,在有一天,我们连给她打了,四次,为什么打了四次,早上十点多打电话,她那这很吵,音响的声音,她说她听不清,我跟她说那我下午打,结果下午还是吵,她说让我五点半后打,结果五点半后打过去,跟她前几次吵的声音都是一样的,振耳的音响声。最后是晚上了,再打,她就很不赖烦的说,以后你就不要打我的电话了好不好,。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盖上居委会张主任的公章。我媳妇儿七月份是预产期,在孩子生下来办一个准生证都还没有办下来,我们大人拿来什么脸去见孩子,再说我们都是三十五岁的人了,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就那么困难吗,张主任,如果在你三十五岁生第一个孩子,而拿不到一个孩子应该有的证明你是什么心情。国家提倡晚生,但国家没有提倡不生吧,所以我希望栖霞市政府,及庄园张主任为了我未来的宝宝高抬贵手,放他一条生路吧。 |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5-18 10:38:50 您好,由于没法与你取得联系,请你直接与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统计科张科长或王科长联系,以便为你尽快协调解决,电话:0535-6616611转8706、8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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