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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446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5-30 20:50:35
关于独生子女补助问题
我的孩子今年37岁了是独生之女,现在独生子女父母60岁以上在农村的每年有700多元的补助,职工有一次性的补助,我老婆是农转非没有工作今年63岁了为什么没有独生子女补助?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6-17 14:20:11

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你对象按照规定也应该享受相关的待遇,由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此种情况没有明确发放主体,我委也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现在等待政策的支持。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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