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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488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6-15 21:52:16
自己制定的城市供热标准不执行!
关于我们莱阳市郝格庄小区1.2.3号楼供暖问题!相关莱阳市局领导: 您好!我是莱阳市郝格庄小区3号楼的。我们是在富霖居南的3栋楼。我们这3栋楼一直没有供暖。前几年我们统计够70%户数后找热力公司供暖,说没有管道不给供。现在我们楼东头富水路西侧就有供热主管道,今年我们2号3号楼统计好了。这2栋的同意供暖的户数达到90%。(每栋楼36户)但是热力公司还是说不能供暖。请你们帮忙协调一下,我们冬天也想有一个温暖的家。跪谢。根据《莱阳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当有70%以上(含70%)的居民要求集中供热时,供热单位应予以供热。
未达到70%而想供热的用户,可与供热单位达成协议后由其供热,但供热单位不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
但是看看建设局的回复全是在敷衍居民。您好:
我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经过论证,富霖居主管网供热负荷已满,如实施并网将无法保障该小区3栋楼的供热效果,再是,并网后要新建二级换热站后才能实施供热,需确定用地位置,所以利用现有的供热主管网及二级换热站暂无法实施集中供热。
如有疑问,可拨打供热管理部门电话:7299801。

你们回复的困难是你们应该解决的问题,而不是你们不给市民供暖的借口。按照规定我们要求供暖用户达到70%你们就该给我们供暖。恳请有关部门本着对民生负责、对社会和谐稳定负责的态度,早日解决集体供暖问题。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6-21 15:11:30

您好,请您向莱阳市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你的问题,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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