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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3566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7-13 17:11:46
烟台门头房治理何必整齐化一没特色
每年城管都要对道路两边的门头房广告进行整治,我们对户外的整治没有意见,关键是我们贴在门头玻璃上的广告字碍谁眼了,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就要我们毁掉上面的广告字,这都是血汗钱那,我们还要养家糊口。我们都听我们书记的,不折腾,少折腾,成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7-19 09:01:02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须经批准。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在建筑、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等处进行张贴、涂写或者刻画。
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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