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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620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8-02 09:13:01
投诉黄务金苹果公寓物业乱收费
黄务金苹果公寓是有8层高的小高层建筑,中间有三部运行电梯,自07年入住以来,三部电梯坏了2部半(其中一部是从四楼开始运行),全部正常运行的时间加起来不到半年。而此种公寓式的物业收费标准仍然按照具有电梯的小区的物业标准来收取(1元/平米)。我们业主可以交这样的费用,但是实在没有享受到这样的服务,我想问一下物价局领导,这个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经过批准吗?合不合理?是否可以给他们规定个有效的时间来规范服务呢?否则,能否给他们的收费标准从新定价?!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8-19 12:35:09

电梯的维修问题,可通过你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协调,也可咨询住建局物业科。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据2004年我市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为:甲级每平方米1元;乙级每平方米0.7元;丙级每平方米0.4元;丁级每平方米0.15元,可上浮20%。电梯运行费每平方米0.3元。根据评定的小区服务等级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签订服务合同,在标准范围内协议具体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芝罘区价格举报中心电话:6236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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