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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631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刘佳男     提问时间:2011-08-05 08:24:06
胜利路拆迁问题
同是一个城市,都是一个党领导,为什么开发商能够办得到,政府反在后面跑。阳光100在自来水对面拆迁,每平方最少12000一平方,回迁房是商品精装房,投资15平方以内3000多一平方。而胜利小区补偿9122一平方,投资15平方以内7000多一平方,回迁房还是大塔楼毛坯房。论地角,胜利路不比大海阳差,为什么政府工程还比不上一个开发商为老百姓着想呢。我们衷心希望烟台市政府领导,能够站在拆迁户角度考虑考虑,为老百姓办实事,别制定一些不着边政策,形象工程只是一个工程立在那里,真正的政府形象,要永远树立在老百姓的心里。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8-08 09:04:40

您好,胜利小区拆迁由芝罘区政府负责,请您向芝罘区政府直接反映您的问题,或者登陆芝罘区政府网留言,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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