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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651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咨询者     提问时间:2011-08-10 20:58:16
裁员的赔偿金是如何计算?
您好,请问如果企业与个人协商裁员的话,赔偿金是否是工作年限N+1个月的税前工资? 这笔钱的发放时间是否有法律要求?不会被无限期的拖着吧。
另外在职期间加班很多,但公司未按法律要求支付加班费,是否应该一并此时一并支付?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9-20 15:51:33

您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你咨询的问题不清楚,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拨打电话12333咨询,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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