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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3692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8-19 18:47:32
私搭乱建影响居民生活 需下力管理
我前几天在本站反应过关于我们小区的私搭乱建问题,我的住址是牟平区通海路建行后木器厂家属楼新楼百林礼品总汇东。我们网站把我的问题给我答复转城管和我联系,城管给我的答复是,烟台各县市区分管不同,有的是城管管,而牟平是规划执法大队管,我对象问规划执法大队,说城管管,又问城管,说只管道路两侧,我们小区没物业,开发单位倒闭,没物业,到底谁来管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9-02 16:19:13

(mp)您好,感谢您对规划部门的信任。根据烟政发(2010)053号文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分工:依法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对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改建临街门窗,在建筑物外顶部、阳台外或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建筑物外走廊、阳(平)台超出建筑物外墙面进行封闭,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行为。建议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城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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