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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709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8-23 22:46:31
开发区黄海别墅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
开发区黄海别墅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以自己虚假调查结果为依据,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也未对业主进行公示,多层由0.7元提高到1.0元,涨幅高达40%以上,别墅、公寓均大幅度提高。《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二节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有权拒绝。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8-29 16:59:16

开发区物价部门对该小区物业费备案标准为1元,该小区一直按0.7元收取,目前1元的备案期已过,开发区物价部门已责令该小区不能按1元收取,待按相关规定重新备案后执行新标准,详细情况可与6399851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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