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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735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8-30 19:45:49
汇通燃气工作一年以后才能交纳保险
在烟台有家很大的燃气单位,叫汇通燃气,我参加工作快一年了,现在回想这一年感觉很无奈。为了个劳动保险让我伤透了心,从去年开始国家就规定参加工作三个月就给缴纳劳动保险,正赶上去年我的孩子要上学,学校说户口不在烟台也可以,只要是有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也可以不缴纳借读费,为了这个事情我就问我们领导,我们领导是这样回复的,说我们的这个单位是个特殊的单位,保险都要一年以后缴纳,还要缴纳2000元押金,可是我一点都看不出特殊在哪里。工资不高休班很少,工作还很累,国家规定节假日也没有规定的补贴,我真的很伤心,说是要今年给我交保险,我反而要考虑一下交不交了,还要2000元押金,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难道汇通在烟台燃气市场上的垄断,也代表着把烟台市的领导也垄断了吗,难道我们还要为了一个养老保险到济南或者是北京上访吗,很郁闷。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9-20 15:59:03

您好,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招用职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2008年1月1日起,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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