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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735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8-31 06:25:08
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
我在山东万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工作了14天。然后提出辞职。写了辞职信,也填写了离职申请书,而且公司领导也同意并签字了、但领导说公司有规定在职不够15天没有工资,拒绝给我发放工资、他们人事部电话是05352143377我想请有关部门能调查处理、
我手里现在有每天考勤表的照片和我和他们打电话确认我上了14天班有没有工资的电话录音,还有一份第一天去公司发给我的培训资料。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9-02 10:25:31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经询问,该公司否认未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请将您的详细情况告知我们,便于我们有针对性地调查,联系电话:6245176;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投诉,地址: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电话:666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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