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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743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9-02 16:40:59
房产买卖转让,怎样缴税?
私有房产一套,是住宅房,房产取得10年了,要买卖转让,都需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9-07 14:39:34

您好:
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需要到地税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简称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文的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6%,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烟台市规定144平方米(包括144平方米)以下的居民住房属于普通住房。
2.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额扣除买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税率20%缴纳;
(2)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缴纳;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非住房收入额的2%缴纳。
(3)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自用生活用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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