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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796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飞到月球     提问时间:2011-09-20 09:59:35
主干路私设路障
烟台市龙口市龙港开发区庄子村在一条主干路私设路障,已违反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因此像私设路桩“护”住门前临时停车位的做法是违反法规的。建议有关部门过问一下! 过往车辆发生小事故好几起了,挂蹭到小车几十辆,请依法撤销。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9-20 10:22:06

网民朋友您好,如果您反映的龙口市龙港开发区庄子村的一条主干路属于国道、省道,请到公路局窗口留言反映。如果属于乡镇道路请您到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反映。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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