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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865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坦然     提问时间:2011-10-17 14:35:36
栖霞福庭苑小区高标收取供暖改造费
栖霞市今冬开始市区集中供暖,为降低居民承担的管道改造费用,实行市财政负担40%、开发商负担40%、住户负担20%。但福庭苑小区物业以开发商是烟台的(华宇置业有限公司)为由,要居民除承担应负担的20%外,还要承担本应开放商承担的40%,居民按住房面积计算费用由13元/平米升到42元/平米,并讲居民不交就不供暖,请领导调查并给予纠正。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0-18 14:58:50

您好,根据相关法规、三定方案和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请您向栖霞市相关部门反映您的问题或者登陆栖霞市政府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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