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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874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0-20 19:57:09
烟台退役士兵能否申请经济房
退役回烟后能否以个人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准备作为婚房用。与父母同住按标准达不到申请的要求。请给予详细解答。如何办理能够达到我的要求。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0-24 08:18:37

你好。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目前,本年度此项工作已结束。再次组织申报登记时会向社会发布公告,请你关注媒体宣传,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并提交登记材料。
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 18000 元,高于4320 元(不含);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B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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