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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886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0-26 07:17:07
噪音扰民与安全隐患何时休
招远市金城大酒店锅炉房与新建怡水花园住宅间隔4米,噪音与安全存在特大隐患,不知哪个部门能管,何时休。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0-31 09:06:28

您好!根据《招远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招政发[2006] 80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市行政执法局按照《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此类信访问题,应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受理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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