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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3887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0-26 11:10:25
东昌热力威胁、强迫居民改造暖气
烟台东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万光小区6号楼是1999年左右竣工的,采暖管道使用的是最好的热镀锌钢管,至今也没有发现有老化现象。入户管道沟里的管道之所以有老化的,是因为你们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维修放水时,把水直接排放在暖气沟内,使管道长期浸泡在水中造成的,为此我们六号楼的住户多次和你公司有关人员交涉过,可是你们不管,所以这部分管道的老化是你们公司的责任,现在更换维修也是应该的。我们室内管道(包括楼梯间的立管)再使用10年也没问题,所以你们公司要求我们更换室内管道,是没道理的,不改造就不给供暖更没道理,是浪费我们的财产,我们单元全体用户坚决不同意。

为此,我们单元全体住户要求你们公司恢复我们的供热管道,及时给我们供暖。如果以后我们单元的室内管道老化了,我们自己负责。如果你们不给及时解决,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们公司负责。



万光小区6号楼全体未更换室内管道住户

2011年10月25日
东昌物业说我们楼龄30多年,简直是胡说八道,有房产证可查,凭什么我们加我们自己不能做主,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要暖气改造,直接下单不改造的要停暖,垄断行业就这么霸道?霸王条款就没人人管了?还有没有王法?希望市热力公司严厉查处,还我们住户的公道。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0-31 11:36:53

您好,供热公司对已经超过保修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的单元楼与用户协商,进行暖气设施改造,但改造需要用户的积极配合才能进行。每个单元楼必须全体用户都同意后才能进行改造,如果个别用户不同意进行改造,要求继续供暖,则供热方难以保证达到合格温度,而且因为暖气设施腐蚀老化导致的爆管造成家里财产损失,用户应该自己承担,所以只能签订协议,协商供暖,这一点,要请广大用户给以理解和支持。请您与当地供暖企业积极协商,协议供暖。感谢您对城市供暖事业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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