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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947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1-16 14:00:51
烟台市九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的?
去年单位建厂房时,从厂房上摔下来,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我辞职的话,单位应该赔偿我多少 我今年31岁,单位属于私人单位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1-17 15:03:19

您好,在您的这次事件中,首先我们不清楚您所说的九级伤残是否是工伤认定之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之后得出的结论。如果是的话,按照当时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九级伤残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数额为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为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如果您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待遇都由单位来支付。其次,如果您的伤情不是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而是您自己找到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待遇了,而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您的雇主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您能得到的赔偿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另外还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具体情况,请您咨询我中心王律师,电话6281396.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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