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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021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2-07 18:08:07
工伤没有认定,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人保局领导;本人在2005年发生工伤,由于当时自己认为单位给发全额工资和报销住院费用就属于工伤认定,可是最近才知道工伤认定是人保部门处理认定的才有效,单位没给到人保部门做认定,这种情况怎样处理才能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2-14 14:43:50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市直企业可以拨打市工伤保险科电话0535--624180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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