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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024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2-08 15:36:01
开发区阳光佳苑开发商违约不补偿
烟台开发区阳光佳苑开发商,不按购房合同预期交房,而且合同上顶棚全刮泥子但交房时违约;合同上违约赔偿都有,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开发商不给我们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业户问其原因反而态度极其恶劣,我们老百姓也不知怎样卫权,请有关部门领导给我们解决。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2-09 10:13:44

您好,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以及交付的房屋同合同约定不符,都属于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们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那么依照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即可。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责任,那么业主们可以一同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因为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我们不了解,所以详细情况请您拨打电话6281396,咨询我中心王律师,或来我中心面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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