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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060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2-19 14:11:57
车辆能否进入小区的问题
烟台青华中学小区的地下车库,只售不租,并且从12.15号起没有车位的住户,车辆一律不准驶入小区内。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有房不能把车开进小区?很郁闷!国家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12-22 14:10:40

您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因此,您所说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您可以联合其他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一同与其协商要求承租车位,如果开发商方面拒不履行义务,您也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问题,请拨打电话6281396,咨询我中心王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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