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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068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12-22 23:00:43
嵛景华城二期强制业主交热计量表费
领导:您好,嵛景华城二期本周开始交房,但是在交房通知单上要求业主先交付以下款项(1)每户得交2800元的热计量表费 (2)房屋维修基金 (3)一年期的物业费用(4)有线电视开户费用 ,以上费用务必交齐否则不予交房, 请问以上要求合理吗 ? 尤其是每户业主要交2800元的热计量表费钱 这合理吗? 现在不交钱,开发商就不交房,一个月后就会告业主承担全部责任,这样合法吗?请帮帮忙!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1-04 14:50:19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请您向开发区相关部门反映上述问题或者登陆开发区管委网站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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