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108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1-09 07:30:08
我家楼上往下漏水几个月
我家楼上往下漏水几个月,以找不到原因为由拒绝修理,应该怎么解决?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1-12 14:59:59

您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因此,您们楼上漏水,如果还没有给您家的房屋造成实际损害,您可以请求其排除妨害,如果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那么可以请求其在处理好自家漏水问题、不再危及您房屋安全的同时赔偿您的相关损失。找不到原因并不是拒绝修理的理由,如果其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您可以到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同其协商或者调解,矛盾难以调和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您的描述比较简略,故详细情况请您咨询我中心王律师,电话6281396,谢谢。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