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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127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1-16 07:06:06
开发商不该收2800液能计量表钱
开发商不该收2800液能计量表钱,希望领导帮忙解决一下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1-31 14:54:26

依据鲁政发【2011】26号文件规定,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筑,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计量装置或已安装达不到标准的建筑,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补交费用,由供热单位组织采购安装到位,并负责后期维修、养护、更换。详细情况请咨询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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