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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4153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2-04 17:22:05
我为什么享受不了医保
我于2008年10月开始缴纳(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一只缴纳至今,以前每年缴纳的是150元,2011年11月,我得到居委会的通知缴纳2011年至2012年的的医疗保险费,我缴纳了187.50元,记账单上标明的待遇起止年月为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我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7日在烟台中医院心内科住院,出院后,我到医保报销医疗费,可是,市医保说查不到我的缴费记录,建议我到区医保查询,但是,区医保说我的缴费时间晚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我咨询一下,我到底能不能享受医保,记账单上标注的待遇起止年月有没有效。我缴纳的187.50元是补交前两个月的,还是滞纳金。请领导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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